浙江在線6月24日訊(浙江日報記者 張夢月 通訊員 肖朝紅)在杭州旅游遇到緊急情況應該找誰?答案很多,卻沒有“標配”。未來,杭州或在重要旅游區(點)設立“旅游警察”,專門負責查處擾亂景區旅游秩序、侵害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等違法行為。記者23日從杭州市人大獲悉,杭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將審議《杭州市旅游條例(修訂草案)》。
“旅游警察”概念并非新鮮事物。杭州市旅游委員會主任李虹說,泰國、韓國、埃及等國家都設立了“旅游警察”,國內三亞、麗江等城市也成立了“旅游警察”支隊。“‘旅游警察’不單是負責處理旅游糾紛,還能為游客提供旅游信息咨詢和應急救助等服務,是一支綜合性隊伍,其扮演角色是其他部門難以替代的。”
杭州正在走向全域化旅游趨勢,有的區縣旅游業在當地經濟中占比較大,對設置景區公安派出機構有比較強烈的現實需求。“比如淳安,圍繞千島湖為中心活動的人群很大程度上都和旅游直接相關。”李虹說,設立“旅游警察”,可以為將來有需求的區縣、旅游區(點)在條件成熟時設立公安派出機構提供法律依據。
新修訂的條例草案,將給旅游從業人員戴上“緊箍咒”。條例草案規定,導游、領隊人員不得以不實講解等手段誘騙、誤導旅游者,使其同意變更旅游行程或者使其消費。違犯規定者,將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想要去旅游,又怕老板不批準,這是不少白領族的擔心所在。未來,杭州可能會用強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市民休閑需求,讓“帶薪休假”不再成為一句空頭承諾。
條例草案規定,要鼓勵城鄉居民利用帶薪休假假期出行旅游,并明確社會保障部門和工會等組織應當依法開展職工帶薪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監督檢查。
“這并不是新發明,而是理所應當實現的國民權益。”李虹說,帶薪休假在勞動法和相關法規里有清晰表述,但在現實生活中往往難以落地,主要是因為勞動者對帶薪休假訴求常常居于弱勢地位。
“將監督督促帶薪休假寫入法規,不僅是讓在法律上有清楚表述的國民福利落地執行,也是杭州人享受品質生活的重要體現。”李虹還提出,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的實現,有利于分散小長假旅游人流,減輕“黃金周”期間社會秩序管理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