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街頭一名相貌姣好、會說流利英語的流浪女孩,在當?shù)孛襟w的關注下,其留學新加坡、多才多藝、父母離異、精神異常等信息一一浮出水面,甚至成為網(wǎng)民關注的焦點。兩日來,記者采訪獲悉,目前流浪女經(jīng)過初步診斷患有精神分裂癥,專家正在制定治療方案,當?shù)鼐戎鷻C構在展開救助的同時也極力保護,希望社會多多關注女孩今后的生活,幫她盡快恢復自理生活能力,回到正常生活的軌道。
據(jù)7月13日當?shù)孛襟w的報道,在鄭州金水河邊,有名面容姣好、會英語的流浪女孩。幾日來,有關流浪女的報道頻現(xiàn),其親屬稱,女孩父母離異,她隨母親生活,但母親精神有問題,以前家境殷實,女孩曾留學新加坡,后來談朋友遭到母親反對,精神受了刺激。其鄭州的同學也說,女孩在校時彈得一手好鋼琴,能歌善舞,英語流利,表現(xiàn)出眾。
“Give me away(給我走開)!”、“I am loving it(我喜歡流浪)。”連日的采訪中,流浪女的流利英語讓不少媒體記者深感詫異,同時她要好吃的,驅(qū)趕甚至打罵施助者的舉動也給大家都留下了深刻印象。
這名自身條件不錯的女孩真的有精神病嗎?是否會一直流浪街頭?她該怎么生活?一時間,流浪女牽動人心。16日、17日,記者帶著公眾的疑問采訪了相關單位。
記者從鄭州市救助管理站了解到,這個流浪女孩是1983年出生的,家在南陽鎮(zhèn)平縣一個村子,在鄭州市的戶口是一個空掛戶。她只是一個普通的公民,救助站已經(jīng)是第6次救助她了,目前已經(jīng)送往醫(yī)院檢查。
對于網(wǎng)傳流浪女的家庭情況,記者在鄭州市救助管理站進行了核實,工作人員稱女孩母親也是精神病患者,人也找不到,父親不愿意管她,只聽她家人說女孩結婚,但還未證實。目前,家人不愿意接她回家。“她多次離家流浪,可能給家人也造成了一定的傷害或不便,也可以理解。”救助站已于15日晚將她送往醫(yī)院診治。
鄭州市精神病防治醫(yī)院辦公室主任張艷梅告訴記者說,女孩剛送來當晚,蓬頭垢面,嚷著要好吃的,后來又拒食,醫(yī)生跟他交流也不愿意說話,很不配合,情緒波動大,非常敏感。第二天,進食還可以。醫(yī)生通過交流發(fā)現(xiàn),她的動作、舉止、行為、情感的表達有妄想的傾向,情況比較嚴重,初步診斷為精神分裂癥。等專家的會診結果出來,再確定治療方案。“這得看她的配合程度,要配合的話,按方案治療,要不配合的話,還得征求救助站意見,看是否采取強制性治療。”
“作為救助站將積極給她治療,等她康復以后,將她送到她的親人身邊,一家人團聚。”鄭州市救助管理站副書記梁新愛說,救助站會盡最大能力給她家屬做工作,返家還是她的最終目的。
并且,梁新愛希望媒體能客觀公正地報道,希望社會多多關注這個女孩的今后生活,而不是過多地關注她的經(jīng)歷背景。“畢竟她是個女孩,將來還面對漫長的人生。希望她能盡快恢復生活自理能力,回到正常生活的軌道,也希望社會多關注關注她后期的生活,給她長久的幫助。”
鄭州律師姬來松分析認為,這個女孩患有精神病,不是完全民事行為人,需要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基于她母親也有病的事實,她父親或丈夫應承擔監(jiān)護責任,若兩者不愿意,其他親屬也可以承擔監(jiān)護責任,或者所在社區(qū)指定監(jiān)護人,實在不行的話,救助部門應給與救助,保證她的衣食住行,讓她的生存權不會因為客觀原因被剝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