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開的聯合新聞發布會上,國家旅游局公布了支持福建自貿區旅游業發展的七條政策,福建省旅游局也出臺了相應配套政策并取得很好效果,引起廣泛關注。
國家旅游局港澳臺司司長劉克智在發布會上表示,為響應中央關于設立福建自貿區的戰略決策,推動福建自貿區對外開放和合作水平的進一步提升,努力把福建自貿區建設成為兩岸旅游合作先行示范區,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旅游核心區,國家旅游局于今年4月出臺了《關于支持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旅游業開放意見》(下稱“意見”)。
一是擴大旅行社業開放,支持在福建自貿區內設立的外資合資旅行社經營大陸居民出國(境)(不包括赴臺灣地區)的團隊旅游業務;允許3家臺資合資旅行社試點經營福建居民赴臺灣地區團隊旅游業務。
二是放寬旅游從業人員限制,支持臺灣合法導游、領隊經培訓認證后在自貿區所在設區市(或試驗區)執業;支持在自貿區內居住一年以上的臺籍居民報考導游資格證,并按規定申領導游證后在大陸執業。
三是支持平潭國際旅游島建設,將在改革試驗、資金安排、規劃及實施、國際旅游市場拓展、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
四是促進特色醫療、娛樂演藝、職業教育、旅游裝備等領域進一步開放。
五是推動實現自貿區口岸過境免簽或自貿區所在省市長時間停留等更加便捷的簽注措施,并在口岸通關、監管查驗、碼頭設置、牌照互認、航行區域規劃等方面的政策難點進行重點突破。
六是探索實現區內區外聯動,支持郵輪、度假區、低空飛行等領域的企業納入自貿區框架管理。
七是鼓勵旅游金融創新,開拓適合旅游業特點的對外投資、融資、并購多種渠道,提升旅游產業的國際化和現代化水平。
福建省旅游局副局長鄭維榮表示,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和國家旅游局支持福建自貿區旅游業開放的意見,推動福建自貿區旅游產業發展,福建各級旅游部門在業務創新、平臺搭建、制度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
一是推出一批臺資合資旅行社入駐自貿區,截至4月底,已有7家企業陸續申報在自貿區設立臺資合資旅行社,另有4家企業正在商談合資中;
二是首次面向臺灣招聘導游領隊等旅游人才,福建省康輝、省中旅、省旅游公司等將面向臺灣招聘共86名英語、小語種導游,并提出年薪10萬元待遇;
三是福建自貿區(廈門片區)旅游人才培訓基地、廈門海峽兩岸導游領隊培訓基地等與政策配套的人才培訓機構也相繼掛牌成立。
同時,福建方面還抓緊推進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對臺灣服務提供者在自貿區內投資設立旅行社進行無年旅游經營總額限制,推動特色醫療、娛樂演藝、職業教育、旅游裝備等相關領域的開放,加快培育旅游裝備制造、康體養身、國際會展、醫療旅游、電子商務、教育旅游等旅游新興業態等相關政策落地,并將著力加強自貿區旅游業開放的事中事后監管,建立社會信用管理體系,以及旅游市場的綜合服務與監管體系,為自貿區旅游擴大開放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劉克智表示,《意見》充分考慮到閩臺旅游交往的獨特優勢,一些政策優先對臺灣開放,如允許3家臺資合資旅行社試點經營福建居民赴臺灣地區團隊旅游業務就是福建自貿區特有的政策。希望兩岸同胞共同分享福建自貿區旅游業發展的機遇,推動兩岸旅游交流合作邁上新臺階。